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刘欢)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即将举行,中国将继续担任会议COP15主席国,推动会议最重要的标志性预期成果——“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谈判进程。
第一阶段会议结束一年,有哪些进展和成果?
去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中国昆明举办,会议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来自150多个缔约方国家和30多个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代表共5000余人参会。
在会上,各方协调一致,通过了《昆明宣言》,提出了当前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一揽子行动纲领,呼吁各方为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贡献最大力量。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表示,会议结束后一年,作为COP15主席国,中国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地发挥主席国推动力和协调作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方面,利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20国集团环境和气候部长联席会议、第77届联合国大会高级别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等重要场合和时机,组织召开了COP15重要议题交流会等;
另一方面,主持召开了38次《公约》主席团会议,出席在瑞士日内瓦和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会议,与各缔约方共同就“框架”相关议题开展讨论。
从国内工作来看,过去一年,《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深入实施,颁布了《畜牧法》《种子法》,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更新《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目录》。
此外,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北京、广州国家植物园挂牌并向公众开放。
“过去一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迈出了新的步伐。”崔书红说。
第二阶段会议有何预期?
据悉, 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移址秘书处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会期为12月7-19日,会前将召开“框架”工作组第5次会议。
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周国梅介绍称,COP15第二阶段会议最重要的标志性预期成果就是达成“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正在谈判中的“框架”是为2030年前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谋定方向的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文件。
“‘框架’的目标就是要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局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她说。
周国梅指出,目前“框架”结构及核心表述已经基本成型,但对于196个缔约方参与的多边谈判进程而言,各方在一些具体议题方面也还存在分歧,“框架”在如何把握和体现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及公正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三大目标的平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努力。
“同时,‘框架’的通过和实施最终有赖于它的实施机制。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调动和资金支持,这是‘框架’谈判议题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
她表示,虽然磋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分歧,但各方向中方都表达了对谈判进程和中方作为主席国的支持和信心。
“在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举办过程中,中方也将继续发挥主席国的作用,在公约秘书处、主席团、东道国以及各相关方的支持下,与各缔约方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一道,不遗余力地推进谈判进程。”周国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