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阮煜琳)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损失和损害问题”终于被提上议程,发展中国家关于成立损失和损害机制的呼声高涨,但发达国家对损失和损害资金缺乏“落实”意愿。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临近收官,损失和损害补偿问题仍悬而未决。
今年夏季,气候变化的破坏性影响重创了全球最贫穷的人口。巴基斯坦遭遇罕见洪水,三分之一地区被淹没,部分社区被夷为平地,道路、桥梁和生计被摧毁,影响波及3300万人。巴基斯坦每年排放的温室气体不足全球总量的百分之一,却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为严重的十个国家之一。
与此同时,致命的洪水席卷西非和中非,19个国家和地区约500万人受到影响。在亚洲,因干旱、洪水和山体滑坡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在急剧上升。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损失和损害”一词指的是气候引发的极端天气或影响已经产生的成本。迄今为止,为遏制气候变化,气候资金主要用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但是损失和损害资金有所不同,将补偿各国无法避免或“适应”的灾难成本。
气候变化通过极端天气事件以及荒漠化和海平面上升等,给各国造成代价高昂的破坏。由于这些所谓“自然灾害”的加剧是由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造成的,这些气体的排放量主要来自富裕的工业化国家,而受影响最严重的发展中国家认为应该得到补偿。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期间发布的一份名为《气候科学的10个新见解》年度报告,强调了解决损失和损害问题的重要性,称该问题是“拯救地球的当务之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表示:“该报告指出,适应气候变化是有限的,无法防止我们目前所见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我强烈支持各方在本届气候大会上将损害和损失问题提上议程。”
阿根廷青年活动家罗德里格斯接受采访时说,损失和损害问题在一届又一届的气候大会上被搁置。今年气候大会在位于非洲大陆的埃及召开,此举意义重大。科学证据显示,那些经济资源最少、排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国家,往往受到最严重的影响。
在大会举行的名为沙姆沙伊赫气候落实峰会上,埃及总统塞西作为首位发言人致辞时强调,要克服当今气候变化危机并落实《巴黎协定》,各国领导人需要将承诺付诸行动。“全球人民正注视着我们,希望我们即刻采取切实具体的行动以减少排放,加强他们气候适应的能力,并确保向遭受更多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
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大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非常支持发展中国家和脆弱国家提出的“损失与损害”诉求。中国也是发展中国家,今年气候灾害也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遭遇,“我们感同身受,也非常支持他们的要求”。
解振华说,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很明确,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基于科学和历史责任建立的一个原则。
但发达国家对损失和损害资金机制问题缺乏“落实”意愿。绿色和平中国办公室首席代表袁瑛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周,包括气候脆弱国家和各国环境组织,对在本次大会达成一个损失损害资金机制的期待都比较高,但很多发达国家对此不置可否甚至持鲜明的反对立场。
袁瑛说,这次会议有可能会形成一个决议,开启建立损失和损害资金机制的进程。损失和损害资金的性质、用途、规模很可能不会在本届气候大会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