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王恩博)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6月1日对外公布。这份文件提出,202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四方面主要目标:
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
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为落实上述目标,《规划》部署了多方面重点任务。如在供给方面,要求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在“三北”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在消费方面,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优先促进就地就近消纳,积极推动外送消纳,加强可再生能源电热气多元直接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规划》还提出,在技术方面,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在体制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开放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