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2月28日电(记者 于晶)2月2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也是促进先行区建设的统领性、综合性、创制性地方立法。

《条例》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宁夏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遣队”“排头兵”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十章八十条,既立足当前对行之有效的普遍性政策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兼顾长远对仍需探索实践的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管理体制,强化规划与管控,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严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范灾害预防和应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建立健全保障与监督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

宁夏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朱赟表示,《条例》准确把握先行区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发展等作出专章规定。同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先行区建设的前提和支撑,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城乡生活污染防治等作出严格规定,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此外,《条例》以人民利益为核心价值取向,除了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外,还将加强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公共卫生应急应对、安全生产防控,以及巩固生态移民成果、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等内容上升为法律规范,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民生福祉,满足民众所想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