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和气候司司长苏伟就即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和当日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作了介绍和解读。本报记者高弘杰摄

□本报记者吴小雁

11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和气候司司长苏伟就即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和当日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作了介绍和解读。解振华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将根据自己的国情、发展阶段和应尽义务,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在2020年后采取更有力度的行动,为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中国应有的贡献。

中国在认真履行承诺

解振华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根据公约和历次缔约方大会的要求,我国在认真地履行自己的承诺。今年5月16日中国政府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期修正案,为推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生效做出贡献。为确保实现到2020年前碳强度下降40%~45%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13年已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累计下降28.56%。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能耗强度和碳强度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6%,碳强度下降了5%,森林蓄积量已经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的规划目标。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去年年底已经达到9.8%,接近10%。中国也在加强适应方面的工作,农、林、水、海洋和气象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42个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进展得很顺利,初步探索了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此外,9月19日我国还发布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顶层设计。6月,我们开展了“全国低碳日”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全社会参与气候变化行动更加广泛。这些是今年一年我们所采取的行动,取得的成效和进展彰显了我国以实际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解振华指出,我国大力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2011年以来累计安排了2.7亿元人民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培训了近2000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变化官员和技术人员。今年9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联合国气候峰会上表示,我国将大力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从明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把每年的资金翻一番,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

解振华说,11月12日,中美两国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2020年后各自应对变化的行动目标。双方还确定了在低碳、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开展一批合作项目,展现了我国加快低碳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的态度和决心。今后,我们还将坚定不移地本着对中华民族福祉和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承担与我国发展阶段、能力和应负责任相符的国际义务,为保护全球气候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条件具备

“进一步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能够有相对比较成熟的全国碳排放交易权市场。”苏伟称,在碳交易试点过程中,提出了相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的要求,通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报告,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

苏伟表示,在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条件基本具备,目前中央将碳排放权交易明确列入今年的中央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按照中央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推进,力争尽快出台。

据了解,201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7省市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探索。截止到2014年10月,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共完成交易1375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突破了5亿元人民币。

苏伟表示,碳排放权交易还是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采用,要通过实践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也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和国情。经过2年~3年的试点,7个试点省市机制建设、法制建设、规则建立、平台建设都已完成,从去年年底开始到今年上半年,已经陆陆续续上线交易,总体来讲比较平稳。

通过试点,已经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对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内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奠定了非常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大家对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资源、价格方面的意识在不断增强,整个社会大众对碳排放权交易了解得更多了,也更关注了,因为这件事情跟老百姓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方面可以减缓气候变化,另一方面带动节能低碳,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好处。通过体制机制的探索,形成了一些规则、制度,也为下一步推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奠定了非常好的制度基础。

苏伟指出,碳排放权交易离不开总量,国家将出台关于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其分解机制的方案,同时要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往前推进,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让碳排放权交易有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应对气候变化靠立法推动

解振华表示,关于2020年和2030年的目标,是根据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综合判断,特别是根据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的状况和问题,以及我们要采取的转方式、调结构、转型升级的措施等需要制定的目标。习近平主席强调,这不是别人让我们做,是我们自己要做,我们应该把它做好。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阶段、现有技术和能力制定的,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实现这个目标。同时,这个目标是经过衔接的,2020年的目标和2030年的目标都要通过五年规划制定相应的目标、政策、措施、投入来落实的。五年的目标还要分解到每一年,每年必须要完成多少,要配套哪些措施,有哪些相应的政策和投入,都作出明确安排。所以,实现这个目标是有政策措施和法律保障的。

2015年协议有没有法律约束力呢?对此,解振华表示,协议肯定是要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的,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我们也希望其他国家的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大家共同携手采取行动。现在这个问题正在谈判过程当中,我们对法律形式和法律约束力的问题持开放态度,我们认为协议的内容决定形式,希望这一协议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有些国家可能有自己的国情,需要通过谈判,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苏伟表示,气候变化立法也是最近几年我们一直在推动的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牵头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组织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通过前期对国内外情况以及相关法律基本情况的调研,通过广泛地征求意见,已经进入到了法律条文的起草阶段。希望尽快启动审议法律草案的相关程序,应对气候变化需要靠立法来推动,也需要依法应对气候变化,所以我们希望尽快往前推进。但是,气候变化立法涉及多个方面,也涉及到这个法律是全面的还是有限范围的立法,还涉及到跟其他法律协调的工作,现在也很难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时间表,但是我们会着力推动这项工作,希望能够在一两年之内有比较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