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30日宣布,历经5年对全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圆满完成,成效显著。
警戒潮位是指防护区沿岸可能出现险情或潮灾,需进入戒备或救灾状态的潮位既定值。在进行风暴潮预警报时,预报员根据天气系统和海洋环境通过数值模拟或经验等手段,给出影响岸段可能会达到的潮位值,发出红、橙、黄、蓝相应颜色的预警,为各级政府和公众防御海洋灾害提供支撑。
“警戒潮位值是海洋部门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的工作基准,也是各级政府防潮减灾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司长王华说。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沿海地区的岸线特征、开发状况和防潮设施等情况变化较大,原警戒潮位值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为此,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组织沿海各省启动了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根据新修订后的《警戒潮位核定规范》国标要求,对全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警戒潮位值进行重新核定。
王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本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首次将我国全部大陆岸线科学划分为259个警戒岸段,系统地核定了警戒潮位值,填补了以岸段警戒潮位值为基准的预警报业务空白。通过实施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改变了以往风暴潮预警报结果只针对单一验潮站、与应急响应脱节的情况。
“科学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补齐防潮排涝短板,做好海洋灾害风险防控和治理形成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海洋部门做好海洋减灾工作的能力。”王华说。
王华表示,接下来,国家海洋局将积极做好警戒潮位的推广使用、标识设置和基础巩固等工作,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加大新一轮核定成果的应用力度,尽快促进预警能力提升;积极开展警戒潮位现场标志物设置,进一步强化四色警戒潮位的减灾指导作用;开展警戒潮位基础数据和成果库建设,进一步巩固通过核定工作形成的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