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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9日17时  【字体:
昌江县气象台2011年09月29日16时55分继续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我县已受台风“纳沙”影响,我县沿海和陆地平均风力将达12级以上,同时全县还将伴有暴雨到大暴雨的降水,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工作。
图例
标准
防御指南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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