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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9日09时  【字体:
台风红色预警  台风"纳沙"今天早晨5点钟,中心位于北纬19.2度,东经112.9度,也就是在海南文昌东南方约220公里的南海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风速达到40米每秒,7级大风范围半径380公里,10级大风范围半径140公里,预计未来一天内"纳沙"中心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将于今天中午前后在海南万宁到广东阳江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强度维持或略有加强。受"纳沙"影响,今天白天到大后天夜间:北部湾海面,本岛东方、昌江到万宁一带海面,西北风12-14级,其中"纳沙"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旋转风13-14级,阵风15级。本岛陵水、三亚到乐东一带海面,西北风10-12级,本岛四周沿海各港口所挂台风三号风球不改变。西沙和中沙群岛附近海面,西南风9-10级,阵风11级,南沙群岛附近海面,西南风9-11级。  未来24小时内,受"纳沙"影响,全岛将出现暴雨以上降水,其中北部和西部的部分市县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
图例
标准
防御指南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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